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,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,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落实,我省调整了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,统一按划拨或出让土地价款的20%征收,其中,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以取得土地发生的成本(扣除税收)为划拨土地价款;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以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出让土地价款。
记者了解到,此前我省征收的闲置费为,划拨土地为每亩3000元至5000元。出让土地的土地闲置费按每年不超过土地出让金20%计征,其中工业用地按15%、经营性用地和其他用地按10%计征。